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艺术馆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艺术馆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华年文旅招投-JC202104002
3、委托代理编号:0646-214HNGLN016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艺术馆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范围为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艺术馆的中央空调主机维护保养,具体包括供冷主机系统、供热锅炉系统、循环水质处理、冷却塔系统、空调供回水泵、精密空调、机房组合风柜,室内部分按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讲话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在疫性期间及恢复生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个公共建筑类的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日期或成交通知书上注明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 4 月 19 日起至 2021年 4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可采用不见面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将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个人身份证、④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转账凭证扫描件、⑤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gcbhngl@126.com,工作人员将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至供应商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因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纸质响应文件允许以邮寄方式提交。
采 购 人: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金茂南塔jzk776.com集团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31-818628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黄先生
电话:0731-85177557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磋商文件费及保证金汇至: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696581515310001
缴款时请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0646-214HNGLN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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